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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租公告(邵煤物房招2017第4号)

信息来源: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 2017-04-25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和规章的规定,我司厂房及店面现向社会公开竞标。

一、招标单位:福煤(邵武)煤业有限公司

二、物业基本情况:

此次标的物位于:1、原机厂大门左则(原东南锅炉厂),土地使用面积3670平方米,标底价为63000元/年;2、晒口南街15栋楼下店面,面积约48平方米,标底价为2000元/年;3、晒口街菜市场楼上(原照相馆)面积约40平方米原冰棒厂楼下店面,面积约90平方米,底价为1400元/年。

三、此次厂房、店面租赁期限为1至3年。

四、投标资格:

1、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(单位)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
2、投竞标要求:本次投标物设立了最低底价,每间房屋、店面或厂房投标低于最低标底价为废标。

3、投标时须同时交纳保证金,原东南锅炉厂应交纳人民币5000元整,其它,房屋店面交纳人民币2000元整。不中标者不计利息原数退还,中标者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;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,保证金概不退还。

4、标书需注明经营项目、租金报价及联系电话,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单位公章),或者身份证原件及原印件。

5、原则上价高者得。但在同等竞标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取得承租权。

6、如本次招租仅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,则对比招标底价与意向承租方的报价,按就高原则直接签约。

五、投标人承诺:

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:

1、合法经营,证件齐全,服从相关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和监督;

2、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租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;

3、投标人不得经营违法带有噪音、环境污染的扰民项目,不得从事危险化工用品等项目的经营;

4、按时缴纳租赁费;

5、本次招标为一次招标,如前两名投标人员金额相同,经过在场人员商定,采取再次竞标的方式决定中标人员;

6、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,具体条文以正式合同为准。

六、开标时间、地点:

1、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密封、签字捺印后,在2017年5月5日15时(北京时间)前,送达福煤(邵武)煤业有限公司(晒口),逾期概不接收。

2、投标文件内容:标书的投标金额、投标保证金、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。

收件人:邵武煤业物业管理公司综合股(负责人)。

地  址:福建省邵武市晒口南街1号

联系人:张先生

电  话:13616990404

3、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有关人员评标。开标时间:2017年5月8日15时(北京时间)在邵武煤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进行公开开标,迟到和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,没收保证金。

福煤(邵武)煤业有限公司

2017年4月2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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